招聘人数:1-2人
到岗时间:不限
年龄要求:不限
受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,现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。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岗位: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辅助工作人员(劳务派遣制)。
招聘人员数量:15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品行端正。有下列情况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: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。
2、大专以上学历,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。
3、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规定标准,身体无残疾,无明显疤痕,男性要求身高165cm以上,女性要求身高155cm以上。
4、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和编辑等工作(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录用)。
三、用工形式与薪酬待遇
此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,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。月工资标准1100元,正式录用后视情逐步增加,按照国家规定,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。
四、岗位职责要求
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立案、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审监、执行等业务部门文书送达、庭审记录、卷宗整理、文字编辑等工作。在具体工作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规章制度,严格保守审判机密。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,应承担相应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责任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要求
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3年5月20日17时止。
2、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书、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2份),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,本人工作简历1份。(未被录用个人资料代为保密,恕不退还)。
3、报名地点: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(地址: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)。
联系电话:0376-7676810 ,7676822,15103763878
联系人:殷先生
六、招聘录用程序
本次招聘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核、笔试、面试、研究确定等程序录用。
1、参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确认后,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考(笔试时间另行通知)。笔试主要内容:(1)法律常识、行政职业能力测试、社会热点评述及写作(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,可适当加分);(2)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。
2、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,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员。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。
3、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有效成绩。有效成绩=综合成绩(笔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之和)×50%+面试成绩×50%。
4、根据应聘人员有效成绩,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;根据体检结果和招聘人数确定参加政审人员。政审合格后,确定录用人员,并公示招录结果。
5、经招聘程序被录用后,即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派往相应工作岗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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